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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啦!农村有房的!国家刚刚发布新政策,有农村户口的身价又要涨了~

发布时间:2019/09/11 阅读约 5 分钟来源:福建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内容摘要:最近,国家又发布了几项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农村户口的“身价”又要涨了! 《土地管理法》将实施,集体经营性土地可以卖了! 近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主要集中在 土地征收、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 和 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 三大方面。 《
恭喜啦!农村有房的!国家刚刚发布新政策,有农村户口的身价又要涨了~

最近,国家又发布了几项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农村户口的“身价”又要涨了!

《土地管理法》将实施,集体经营性土地可以卖了!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听到这个消息,不少人问道:这一规定对土地价格和房价有什么影响?


集体土地可以直接入市


新《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


方案出台后,房价会降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要符合规划,必须是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在每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要有安排。


也就是说,这块地必须是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不能用来盖商品住宅。所以,房价不会降。


不过,在一些土地供应紧张的大城市,长租公寓、租赁住房可能会成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用途的重要选项。因此,对租房族来说,房租可能会下降。


恭喜啦!农村户口越来越值钱!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本次修法,在征地补偿、宅基地等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上,进一步保障了农村户口的福利~

宅基地实现户有所居,且不得强迫退出


新《土地管理法》完善了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宅基地户有所居的规定,包括宅基地一定程度的流转,多层安置房建设等。


同时还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这一规定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农村户口,在不出卖、出租、赠与住宅的情况下,你就可以拥有宅基地!


宅基地无论是村里祖辈留下来的、新生儿分配的,都可以用来盖房子,自建自住,不需要再额外花钱,而城镇户口大都需要购买房子。


一旦遇上宅基地和房屋要拆迁,更是犹如天上掉了馅饼,不仅要补偿宅基地,还得补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分为两种:


除此之外,宅基地上的房还能进行贷款。
目前已有商业银行试点以农村房屋为抵押物,为农户提供贷款。部分银行推出了小微企业“农房抵押贷”产品,农户即可凭借其有处分权的农房抵押,即能获得额度最高200万元、期限最长两年的贷款。

承包期延长,补贴可以多领几十年!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这些承包地、林地等会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如果在近郊的话,还可以坐等土地升值!



征地补偿

新《土地管理法》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年产值倍数法,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和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的时候,按照规定需要对农民给予补偿。土地一旦作商业用途,拥有该土地的农民可以收取转让金,甚至每个月还能领取部分钱。按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得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按一亩平均净收入5000元/年来算,每亩30倍就是15万啊!


一旦要征地了,而你因为户口问题而得不到补偿,那可就真的亏大了!


养老保险有补贴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也就是说,同样是缴纳养老保险,农村户口可以获得更多的政府补助在某些农村地区,45岁以上男性、40岁以上女性,凡购买养老保险的,保费自己只要出1/3,其他的部分由政府和村里买单。并且,只要男性达到60岁、女性达到55岁,每月就能领到一定额度的养老金。

眼看着农村户口成了城镇市民眼中的香饽饽,可是政策又说了:禁止城市户口迁往农村!

这些农村税收免了!减了!

宅基地、集体土地确权一律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指出:今后宅基地、集体土地确权一律免税!


具体免税情况有四种:

1.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2.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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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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